爱情,是没有理由的

曾遭遇过失败的婚姻的两个三十左右的男女,因为同病相怜,他们开始交往。半年后,男方已深爱上女方,而女方却因种种原因提出分手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

男方说:认识她是我一生最高兴的事

说起我们的相识还有一段故事,那是去年11月的一天,和同事聊天时,谈到了我失败的婚姻。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,我和前妻没有太多的感情,那时还年轻,家里安排结婚便结了。因婚前我一直在宁波打工,结婚后我仍回到宁波工作。我按时给她寄生活费,虽然日子过得不富裕,但也还说得过去。
一年后儿子出生,但她除了和父母一起照看儿子外再无其他事情可做。也许是空闲时间太多,不知什么时候起她竟迷起了麻将,才二十几岁的她每天在麻将桌上吒咤风云,把我寄回家的钱全部输光不说,还要借钱玩,这期间她和她表哥在一起玩的时间最多。岳父岳母是前妻的养父母,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所以对她的这种行为也不好多说什么。终于有一天,她只留下一句“和表哥一起去广东”的话后便消失了。两年后,她仍不见终影,我单方起诉离婚。
同事听了我的故事后很感慨,于是他也给我讲了他朋友的事。他说朋友和丈夫经历了那么多辛苦,终于过上了好日子,可是那个男人有了钱后竟毅然提出离婚,抛弃了她。我问他朋友是哪里人,他说是四川的。
当我听到是四川人时,马上从同事处要来她的电话拨了过去。我告诉她我们是老乡,我和她朋友是同事,如有时间我们可以聚一下。只一会儿工夫,她便来了。
从那天起,我们开始正式交往。她是个温柔、心细的女人,我工作中受了点伤,她知道后马上把药买来,天气冷了,她也会帮我把被子买好送来。我丢失了多年的温情就这样被她一点点捡了回来。

我姐姐知道这事后,特意过来看她。当姐姐看到打扮入时的她后,对她态度很冷淡。姐姐提醒我考虑清楚,女人过日子就要踏踏实实,每天弄得花枝招展,并且只穿高档名牌衣服的女人不知道能不能靠得住,万一投入的感情多了,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就来不及了。我知道姐姐是为我好,但不管姐姐对她印象如何,我爱她仍旧义无反顾。
春节时我带她回了老家
我不知道这次带她回家是不是个错误,因为她在我家那几天呆得很不舒服,首先是邻居们看她的眼神和说出的话让她很不受用,当她和儿子出去时,他们经常会问儿子:“这人是你后妈吗?”虽然儿子嘴巴乖巧,不停地告诉别人不是后妈是亲妈,但她心里仍不舒服。她说虽然她也预料到这些事情的发生,但这种露骨的话让她听了仍是不舒服。
因为我以前提过将来要回到老家生活,当时她也接受了,可从老家回来后,她便提出分手。理由是她无法接受我的家人。我们都曾受过伤害,按理说她提出分手我就没必要再找她了,可是我感觉和她的相遇就是自己的初恋,现在我真的体会到那句话,爱一个人没有理由,爱了就是爱了。

女方说:分手没有理由,就是没感觉

我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,这次伤害给我心里留下很大阴影。我因为不想再受伤才迟迟没有进入新的爱情。开始我与小朱的交往还不错,尤其是当我听说他也曾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后,就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。我想两个都受过伤的人在一起可能会更加珍惜对方,抱着这样的心理,我们开始了交往。
最初的交往很好,他对我呵护有加。我生病他帮我买药,还跑前跑后地照顾我,平时工作再忙也不忘打电话嘘寒问暖。如果问我那时是不是真的爱上了他,说心里话,当时我心里更多的是感动,爱还谈不上。
因为曾经的伤害,我此时已不奢望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,只想找个对自己好的人嫁掉。
去年春节,他说带我回家,我同意了,同行的还有他姐姐。不知为什么,一路上他姐姐对我不理不睬,让我心里很不舒服。到他家后,又发现他家里的条件很差,无论吃住都让我感觉不习惯,并且他家里人对我不重视,这种感觉从我去到离开一直伴着我。我认为自己第一次去他家,他家里不用拿我当客人待,但最起码也要有所区别,可是一点也没有,仿佛我在他家里已生活了很多年。
我爱打扮,看到漂亮的鞋子、衣服就会流连一下,试穿好看就想买。那天和他姐姐上街,看到他姐姐的表情,明明看到一双好看的鞋子,犹豫再三还是没敢买。我当时郁闷极了,自己花钱买鞋子还要看别人脸色。

爱情是没有理由的

都说离过婚的女人很现实,其实不是现实,只是她们不想从一个不幸走入另一个不幸罢了。我们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,虽然他一再强调过日子是我们两个人的事,但我仍然得考虑他的家人,毕竟将来还是有来往的。因此趁着自己对他还没有太多的感情,我提出分手。我们现在已有一个多月没见面了,我希望他尊重我的想法,大家好聚好散,做不成恋人做朋友,再不要提出和好的要求。他总是以为我因为他家人才分手的,其实这只是分手的一部分理由,还有一部分是我现在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。

编后语:
两个人相恋就是缘分,如果真如男方说的那样完全是因为家庭的原因才导致两人分手的话,那么女方再考虑一下这段爱情是否可以继续,因为碰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如果女方真的是因为没感觉而拒绝男方的话,那我希望男方能早日走出这段感情,与女方做不成恋人做朋友。大家都是老乡,还可以常聚聚,这不是挺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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